漯河市交通局对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43号建议的答复
(漯交[2007]71号)
武玉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如何加强农村道路养护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道路养护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通车里程快速增长,截止目前,全市共拥有农村公路2962公里,其中县道282公里,乡道1260公里,村道1420公里,今年还要在全市修建“村村通”公路799公里,使我市提前一年实现村村通。但是,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快速增长,由于养护资金紧缺,公路建设与公路养护之间的矛盾也显得日益突出,出现了重建轻养现象。如何巩固公路建设的成果,避免因为养护不力而出现前修后坏现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
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缺乏有效的养护资金保障渠道。我市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拖拉机养路费和县乡政府财政负担。由于近年来,落后的拖拉机运输业,已逐步被先进的汽车运输业所淘汰,所收的拖拉机养路费养护重要的县道已有些力不从心,更不用说去养护乡、村级公路。我市县、乡财政比较困难,也拿不出过多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造成了现在农村公路严重失养的尴尬局面。
二、采取的措施
早在1995年市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部门曾就我市农村道路的管养进行过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采取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管理体制,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一是建议市政府根据《公路法》尽快出台《漯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二是开辟农村公路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建议今后市、县、乡三级财政均要设立县乡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列支比例不得低于年度财政收入的1%,乡级财政可根据公路里程,按3000―5000元/公里(二、三级)列支。此项资金统一由市、县区财政设立专项帐户,统一管理,全额用于县乡公路养护。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成立乡镇公路养管站,负责本辖区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三是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路乡”竞赛活动,加大以奖代补的力度,对于农村公路管养好的乡(镇)给予重奖,进一步调动乡镇政府爱路护路的积极性。
三、落实建议情况
通过社会的呼吁,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的现状,国家已对农村公路普遍存在失养的严峻局面给予了高度的关注。2005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二、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三、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公路养护费总收入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2、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统筹安排汽车养护费时,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目前,省交通厅正在组织调研,制订我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实施后,农村公路只建不养、重建轻养现象就可以得到解决。国家要求两到三年内解决农村公路养护主体、养护机构和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等问题,我省有望两年内得到解决。届时,我市农村公路严重失养的局面也就随之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