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形成促进发展的合力
政务公开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将其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形成促进发展的合力。具体工作中,要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四项改革”相结合。要围绕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必须审批的事项,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要抓好财会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加强资金监控;要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为方向,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考、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机构人事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与落实“四项制度”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规范操作,并逐步扩大公开招标投标的规模和范围。三是与推行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要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下岗分流、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及职工利益问题进行厂务公开;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等情况进行村务公开,做到“三个公开”整体联动。四是与营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要通过政务公开,增加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务求抓出成效。各市区、开发区都要设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门监督。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善于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行政务公开不力的,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及时进行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