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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的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的意见
(威政发[2006]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扶持我市流通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加快实现流通现代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流通领域大企业的意见》(鲁政发〔2005〕58号)、《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强省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5〕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发展现代营销方式为着力点,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以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环境为保障,通过政策引导和行业指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快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大力培育发展大型流通企业,全面提高流通现代化、组织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资本为要素、市场为纽带,通过多种方式,使流通资源向骨干企业、优秀企业家和新型业态集中。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按市场规律办事,为大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体制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
  2.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转变经营理念,推进科技进步,促进体制、机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全面创新,做强与做大并举,在做强的前提下尽快做大,以强促大,以大促强。引导企业在搞好眼前经营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发展,突出主业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向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多领域渗透,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3.动态管理。对列入培育扶持名单的大企业,建立业绩评价体系和动态筛选调整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具体办法由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三)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5户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成长性强的流通重点企业(名单附后),予以重点扶持。力争在今后5-6年的时间内,15户企业销售营业收入年均递增20%以上,总资产年均递增10%以上。到2007年,全市形成3-4户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流通企业,其中1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过80亿元。到2010年,全市有4-5户年销售收入过20亿元的流通企业,其中1户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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