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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示范单位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示范单位的通报
(威政发[2006]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建设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做出了很大贡献。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确定,对荣成市人和镇人民政府等14个“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示范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管理,常抓不懈,认真扎实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和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示范单位名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示范单位名单

  荣成市(3个)
  人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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