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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优质蔬菜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和规划审核,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各市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对项目的考核验收。各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单位,根据总体部署认真编写相应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的文字及图表规划。要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分工负责制。市农委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管理和检查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建立专门的管理和监测预警机构,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三)技术保障。成立市农业专家顾问组,对蔬菜示范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区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结合“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和“农民远程培训工程”的实施,造就一批种菜示范户和种菜大户,调动和带动农民科学种菜的积极性。
  (四)严格管理。对于纳入示范区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建立专家组审核制度,确保基本建设程序的可靠性和组织实施的严密性。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示范区要建立工程报帐制度,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工程进度报告和资金使用报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青岛市优质蔬菜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元福 副市长
  副组长:迟华东 市长助理、市农委主任
  成 员:陈志颖 市农委副主任
      周 钧 市财政局副局长
      傅长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为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杨焕武 市水利局副局长
      阎文圣 市农机局副局长
      史跃林 市农委总农艺师    
      窦宗军 平度市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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