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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要坚持市场导向,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合作组织发展、完善市场销售体系等方面,全面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是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科学用药、用肥,建立生产记录和档案,从生产环节抓起,加强质量监控,把示范区建设成生态农业示范区。
  五是坚持政府适当补贴,企业积极参与,农民作为投入主体的原则。政府补贴重点搞好公益性事业的建设,搞好综合服务和示范引导;企业要围绕自身的发展积极投入示范区的建设,建立紧密型生产基地,探索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组织农民产业化经营;多方调动和发挥农民的投入主体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09年底,完成100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区建设任务。主要目标:
  改造示范区内现有菜田70万亩,新增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新增标准化设施栽培面积3万亩。
  示范区内蔬菜良种化程度达到100%。
  示范区生态安全。示范区内蔬菜产品全部实现无公害。蔬菜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蔬菜产品加工率达到20%以上,企业带动基地10万亩。规模发展的专业合作组织及专业协会达到100家,吸纳农户5万户,带动基地10万亩。
  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水、电、路配套,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有效灌溉率达到100%,节水灌溉率50%。
  农民收入增加。示范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长20%,菜农的蔬菜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三、建设区域和投资建设重点
  (一)示范区区域
  按照以沽河流域为主,兼顾其他蔬菜主产区域的原则,百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区包括莱西市的马连庄镇、日庄镇、孙受镇、院上镇、店埠镇,共25万亩;平度市的南村镇、仁兆镇、古岘镇、张戈庄镇、郭庄镇,共32万亩;即墨市的刘家庄镇、移风店镇、七级镇,共17万亩;胶州市的胶莱镇、李哥庄镇、胶东镇、胶西镇、里岔镇,共23万亩;胶南市的王台镇,共3万亩。
  (二)投资重点
  2007年开始,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4000万元用于蔬菜示范区的建设,连续三年。主要用于:1.改善蔬菜生产基础条件。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主要加强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菜田10万亩。示范区全部实现水利化,有效灌溉率达到100%,节水灌溉达到50%。搞好道路整修,实现田成方,路成网。要搞好示范区的建设规划,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
  要鼓励发展设施栽培。有计划的引导农民发展设施栽培,对发展冬暖式大棚和大拱棚的农民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棚内生产设施。设施栽培补贴优先补贴规模发展的镇、村和企业。重点选择胶州市的胶西镇、平度市的南村镇、即墨市的移风店镇、莱西市的店埠镇、胶南市的王台镇等设施农业发展比较好的地方率先推行。2.科学引导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蔬菜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科学引导土地向企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流转。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土地流转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3.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充分发挥各级蔬菜科研部门和技术推广部门的作用,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从良种供应、技术服务、质量监控等方面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一是加快推广应用良种。加大优良品种的繁育推广力度,引进一批先进适用的蔬菜新品种,确保优质良种推广应用率达到100%。二是坚持标准化生产。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用药、用肥,示范区内禁止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记录和档案,加强质量监测监控,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大力推广先进栽培技术。集成推广平衡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实用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对重大病虫害预报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蔬菜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推广应用物理农业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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