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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政办字〔2007〕3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以沽河流域为主建设100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蔬菜产业发展迅速,面积逐年扩大,产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改善,加工业健康发展,在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沽河流域,蔬菜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据统计,目前全市蔬菜种植面积220万亩,常年产量670万吨,蔬菜主产区农民收入的60%来自蔬菜产业。但我市蔬菜产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蔬菜生产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科技综合服务水平不高,蔬菜加工能力较低,质量安全管理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国际市场竞争力比较薄弱等。为此,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沿沽河流域建设100万亩优质蔬菜示范区,对于拉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优质蔬菜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目标,突出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发展原则,加快发展蔬菜产业,进一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和保护菜面积,积极发展特色菜种植,不断优化农业结构。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农业科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等综合措施的实施,全面提高蔬菜产业发展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力争用3年时间,把沽河流域建设成全市以蔬菜产业为主的高效农业样板区、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区、品牌农业的展示区,探索形成农民增收、农业快速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传统种植习惯和承受能力,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禁止强迫命令,杜绝侵害农民的自主经营权。
  二要发挥资源优势,成方连片区域化经营。坚持适度规模,集中连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梯次发展,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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