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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
(枣发改字[2006]9号)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区(市)发改局,市高新区经发局:
  为切实搞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树立发展改革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发改委《关于行风建设的意见》,现对加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明确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好地履行发展和改革的双重职责,当大参谋、出大思路、抓大项目,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2、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系统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把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评先创优的必要条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室负责人对科室负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将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科室要针对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抓好落实。
  3、坚持行风建设通报制度。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市发改委对行风建设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对行风评议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市发改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对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和先进的区(市)发改局,在全系统进行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年度评议名次靠后或意见较多的区(市)发改局,要督促其正确对待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4、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目标体系、权责分明的执行责任体系、严格高效的考核监督体系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坚持以评议为契机,以整改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扩大行风建设成果,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干事创业、又快又好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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