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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量化考评目标》的通知

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量化考评目标》的通知
(漯教体卫艺[2007]17号)


各县(区)教体(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促使我市学校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市教育局决定对各县区及市直学校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现将《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量化考评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年底市教育局对量化考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评选出10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附件: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量化考评目标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7年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情况量化考评目标(基本分200分)

  一、学校每学期制定有体卫艺及国防教育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5分)
  二、学校按课程计划按时开足、开齐体育健康及艺术教育课程。(20分)
  三、按照要求做好初一、高一新生的军训工作。有工作计划及总结并上报,高中军训有课本。(10分)
  四、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年没有出现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25分)
  五、每年学校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经费不少于学校经费的4%。(20分)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解决体育及艺术教师有关待遇。(10分)
  七、制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及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记录,测试数据按要求上报到《国家数据库》。(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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