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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贵阳市2007年养殖小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继续加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动物防疫工作是养殖小区健康发展、促进养殖农户增收的关键。2007年的养殖小区动物防疫工作,要按照防疫条件规范化、防疫设施标准化、防疫工作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养殖小区防疫体系建设。一是各区、(县、市)要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养殖小区防疫工作方案;二是由市动物防疫部门牵头,对全市700余个养殖小区防疫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上岗,确保养殖小区的各项动物防疫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带动养殖小区的养殖龙头企业,要按市、县两级动物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本企业的动物防疫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养殖小区动物疫病监测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七)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养殖小区质量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

  一是各级畜牧部门要采取集中培训、挂职锻炼、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基层技术人员、龙头企业技术人员、养殖小区农户进行强化培训,建设覆盖养殖小区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村乡土人才,逐步形成现代农业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二是加强龙头企业指导和考核,引导龙头企业之间交流互动、资源共享、共同促进、有序竞争,确保龙头企业做好技术服务和产品回收,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三是要强化质量标准意识,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今年在200个重点养殖小区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为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奠定基础。加快养殖小区及产品申报无公害产地、产品质量认证步伐,2007年新建养殖小区的认证面要达90%以上。

  (八)继续培育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培育、规范、扶持的原则,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2007年,继续培育、规范、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个,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纽带作用,有效解决养殖小区养殖农户产销脱节问题,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连接农民与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市、县两级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部分养殖小区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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