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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防火应急预案可行,彻底清查事故隐患。加强流通企业经营活动管理,认真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促销行为,积极倡导依法促销、诚信促销、文明促销、安全促销;提倡明折明扣的促销方式,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消费的节日市场环境。

  四、密切监测市场变化,及时报告市场信息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加强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分析,要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黄金周市场的监测、分析总结工作(各市商务局节日市场监测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4月27日前报市场运行调节处)。“五一”黄金周市场监测分析的主要内容:(1)节日市场总体运行情况,包括市场特点、销售热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等,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2)5月1日-5月7日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和经营情况,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各地要在辖区内选择规模比较大的零售商场(超市)和餐饮企业各两家以上,并将各企业“黄金周”期间的销售额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同时上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3)节日期间采取的促销措施。节日市场监测分析要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5月6日下午4点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5月7日当日销售额可进行有依据的推测。商务部将于2006年5月1日-5月6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节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石家庄市商务局,要督促本市商务部城市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严格按规定坚持每日上报有关数据信息。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节日监测联系人:路荣贤 阎 颖
  联系电话:0311-87909675 87909673
  传  真:0311-87909571
  电子信箱:scyx@hecom.gov.cn

  省商务厅节日值班(24小时)应急情况联系电话:0311-87909701 87909702
  市场运行处联系人:杨进祥 张贺成
  手机:13931869349 13333112345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联系人:杨枿、王晓飞
  电 话:010-85226349 85226350
  传 真:010-6525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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