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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通知要求,为确保节日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稳定市场供应,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各地要根据商务部印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储备商品管理,作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对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的指导,组织企业积极备足货源、增加供应,帮助企业落实购货渠道,切实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要适应本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若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和经营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省商务厅,并直接向商务部报告。

  二、强化市场监管,保证食品安全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最近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商业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的商业企业,认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重点查进货渠道,查货源,查保质期。同时,按照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加大对肉类、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的不法行为,确保上市肉类、酒类产品质量。要切实加强餐饮行业管理,重点抓好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和“农家乐”的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三、搞好安全经营,规范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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