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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门(急)诊就医及费用审核结算工作流程的通知


  (一)有报盘文件的将报盘文件导入医疗保险审核结算系统;无报盘文件的由经办机构将单据条码号扫描至医疗保险审核结算系统。

  (二)经办机构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纸介单据与电子数据的一致性,并根据医疗保险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对无电子数据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应进行认真核实,如确属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问题造成门(急)诊费用信息丢失,在补录医疗费用明细信息后按医疗保险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如属定点医疗机构未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等问题造成无电子数据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并将申报单据退回。

  (三)经办机构完成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后,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上传费用审核表》,并按原工作流程将已支付信息反馈参保单位、社保所。

  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表:
  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参保单位名称:              参保单位社保登记号:
  申报单位名称:              审核日期:                单位:元

┌─────┬───┬────┬───┬──┬─┬────┬────────────────────────────────────────────────────────────────────┐
│  姓名  │   │ 性别 │   │年龄│ │ 病历号 │                                                                    │
├─────┼───┼────┼───┴──┴─┼────┼────────────────────────────────────────────────────────────────────┤
│参保人员类│   │公民身份│        │就诊定点│                                                                    │
│  别  │   │ 号码 │        │ 医院 │                                                                    │
├─────┼───┴────┼────────┴────┼────────────────────────────────────────────────────────────────────┤
│申报单位社│        │本次报销前,门(急)诊大额年│                                                                    │
│ 保登记号 │        │   度累计支付金额   │                                                                    │
├─┬───┼───┬────┼───┬────┬────┼─────────────────────────────────────────────────────────────────┬──┤
│门│申报金│发生费│ 天数 │申报时│医保支付│医保拒付│                             报销费用 类别                             │  │
│( │ 额 │用时间│    │ 间 │ 金额 │ 金额 │                                                                 │  │
│急├───┼───┼────┼───┼────┼────┤                                                                 │  │
│) │   │   │    │   │    │    │                                                                 │  │
│诊│   │   │    │   │    │    │                                                                 │  │
├─┼───┼───┼────┼───┼────┼────┤                                                                 │  │
│住│申报金│入院时│出院时间│住院天│医保支付│医保拒付│                                                                 │  │
│院│ 额 │ 间 │    │ 数 │ 金额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报销单据张│        │ 拒付单据张数 │    │                                                                 │  │
│  数  │        │        │    │                                                                 │  │
├─┬───┴───┬────┴───┬────┼────┼─────────────────────────────────────────────────────────────────┼──┤
│医│门(急)诊大额医│ 本次支付金额 │    │    │                               自付一                               │(其│
│保│  疗费用  ├────────┼────┤    │                                小计                                │中起│
│支│       │年度内累计支付金│    │医保不予│                                                                 │付标│
│付│       │    额    │    │    │                                                                 │准:│
│金├───────┼────────┼────┤支付金额│                                                                 │ ) │
│额│统筹基金医疗费│ 本次支付金额 │    │    │                                                                 │  │
│ │   用   ├────────┼────┤    │                                                                 │  │
│ │       │年度内累计支付金│    │    │                                                                 │  │
│ │       │    额    │    │    │                                                                 │  │
│ ├───────┼────────┼────┤    │                                                                 │  │
│ │住院大额医疗费│ 本次支付金额 │    │    │                                                                 │  │
│ │用      │        │    │    ├─────────────────────────────────────────────────────────────────┼──┤
│ │       │        │    │    │                               自付二                               │  │
│ │       ├────────┼────┤    │                                小计                                │  │
│ │       │年度内累计支付金│    │    │                                                                 │  │
│ │       │    额    │    │    │                                                                 │  │
│ ├───────┼────────┼────┤    ├─────────────────────────────────────────────────────────────────┼──┤
│ │退休人员补充医│        │    │    │自费小计                                                             │  │
│ │疗保险费用  │        │    │    │                                                                 │  │
│ ├───────┴────────┼────┤    ├─────────────────────────────────────────────────────────────────┼──┤
│ │     医保支付合计     │    │    │                                合计                                │  │
├─┴────────────────┴────┴────┴─────────────────────────────────────────────────────────────────┴──┤
│                                          医保不予支付项目和金额明细                                          │
├─────┬───┬────────┬──────────────────────────────────────────────────────────────────────────────┤
│药费总金额│   │医保不支付金额( │                                                                              │
│  (元)  │   │   元)    │                                                                              │
├─────┴───┴────────┼──────────────────────────────────────────┬───────────────────────────────────┤
│        名称        │                    金额                    │                拒付原因                │
├──────────────────┼──────────────────────────────────────────┼───────────────────────────────────┤
│                  │                                          │                                   │
├──────────────────┼──────────────────────────────────────────┼───────────────────────────────────┤
│                  │                                          │                                   │
├─────┬───┬────────┼──────────────────────────────────────────┴───────────────────────────────────┤
│检查、治疗│   │医保不支付金额( │                                                                              │
│、化验  │   │   元)    │                                                                              │
│总金额(元│   │        │                                                                              │
│  )  │   │        │                                                                              │
├─────┴───┴────────┼──────────────────────────────────────────┬───────────────────────────────────┤
│        名称        │                    金额                    │                拒付原因                │
├──────────────────┼──────────────────────────────────────────┼───────────────────────────────────┤
│                  │                                          │                                   │
├─────┬───┬────────┼──────────────────────────────────────────┴───────────────────────────────────┤
│材料总金额│   │医保不支付金额( │                                                                              │
│  (元)  │   │   元)    │                                                                              │
├─────┴───┴────────┼──────────────────────────────────────────┬───────────────────────────────────┤
│        名称        │                    金额                    │                拒付原因                │
├──────────────────┼──────────────────────────────────────────┼───────────────────────────────────┤
│                  │                                          │                                   │
├─────┬───┬────────┼──────────────────────────────────────────┴───────────────────────────────────┤
│其它费用总│0   │医保不支付金额( │                                                                              │
│ 金额(元) │   │   元)    │                                                                              │
├─────┴───┴────────┼──────────────────────────────────────────┬───────────────────────────────────┤
│        名称        │                    金额                    │                拒付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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