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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安监发[2007]62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高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根据《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5号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17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图像信息
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85号令《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17号)及《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B11/Z 384.2-2006),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全面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突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提高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内容
  2007年底前,我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单位及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完成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内部监控平台,实现对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的监控,同时预留符合标准的网络接口。
  图像信息系统包括摄像头、监视器、网络视频服务器、存储联网设备和系统软件。由总技术指导单位按照《北京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系统软件和关键设备。系统和设备必须具备技术外延性,进行统一编码、统一权限设置、统一身份认证,达到相互兼容和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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