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企业职业危害 :围绕杜绝重特大职业危害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性职业危害事故的目标,按照“理清思路,积极应对;理顺关系,建立机制;摸清底数,分级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培养队伍,提升能力;严格执法,落实主体”的要求,强化联合监管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企业职业危害监管体系,明确和落实各级监管职责;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不断提高联合监管能力;三是全面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现状普查,摸清全市企业职业危害情况,实施分级监控和重点监控;四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告知、加强危害因素监测、落实有效防护措施等义务。五是积极推进作业场所危害标识标准化。
8.特种设备和特种行业安全: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取缔非法制造安装的土锅炉、土容器、土吊车等土制设备;二是严格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切实加强对液化气、天然气、储存设施、输送管道以及供应站点和油库、加油站等的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从摸清底数、健全制度、加强检查、督促整改、严格淘汰、依法取缔等环节入手,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倡导和弘扬安全文化,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各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抓好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包括法人代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操作职工。培训内容上,对法人代表重点抓好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对管理人员重点抓好安全管理和技术业务的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重点抓好本工种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培训,对生产操作职工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形式上,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做到集中培训与企业自我教育相结合,对集中组织的培训,企业要组织培训对象按时参加相关培训。培训目标上,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企业员工特别是新职工、外来职工、换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全年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少于4次。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法定培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履行法定安全教育培训义务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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