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融资工作的意见

  (六)积极引进和培育发展创业、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要建立有关国内外创业、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库,加强与这些机构的联系,积极推介我市的优质投资项目,吸引他们来新乡投资。按照“政府推动、企业承担、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和支持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和创业企业的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推动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或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融资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积极开展股权融资。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境内外资金参与投资。积极推进和利用资本市场变现国有资产、加快国有资产从竞争领域退出的力度,加快国有存量资产的变现步伐。
  (八)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融资。以项目资产(一般必须是在未来具有稳定现金流量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一套提高信用等级计划在资本市场发行受益凭证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我市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
  五、整合融资平台,推动融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增强政府投资主体融资能力。市政府独资或控股投资公司要加强资产整合力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融资主体,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增强投资融资功能。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还贷机制,提高政府融资主体的信用等级。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政府性资源开展融资工作,组建自己的投融资主体,不断壮大已有的政府投融资主体的实力,构建政府资产的市场化融资平台,可以通过整合政府资源、资产划拨等方式,将优质资产向政府投资主体集中。
  (二)认真跟踪国家、省投资政策,努力争取政策性资金。积极做好农业、水利、环保、教育、高新技术、工业结构调整等国家、省持续投资方面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上级资金的争取利用工作。合理利用国外贷款,特别是国外中长期优惠贷款,加快农业开发、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发展。
  (三)积极开展信托融资。加强与省内外信托投资公司的联系,发挥信托投资公司的融资功能,加强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优势资源开发等领域项目的信托产品开发与利用。
  (四)积极开展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通过采取财政补贴、收费补偿、特许开发、特许经营等方式筹措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资金来源的一种有效融资渠道,也是国际上通用的融资方式。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BOT、TOT、PPP等融资方式,通过建立合理的投资激励机制,择优选择投资主体或项目法人,提高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效率。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