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落实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考核。鼓励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机制,实行银行信贷目标管理。完善金融机构考核体系,认真组织对各辖区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评比结果及时反馈各金融机构上级单位。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市级金融机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一)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程,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抓住国家重启IPO和再融资的机遇,抓好企业上市工作。从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服务业中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分梯次建立上市后备队,对第一梯队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由政府组织邀请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机构对我市企业进行上市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使之尽快具备上市条件。
(二)解决企业上市难问题,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出台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解决企业在税费、土地、项目、资金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上市的积极性。今明两年,重点推进科隆电器、心连心化肥到新加坡上市融资,促进新亚纸业、太行振动等企业在国内上市融资,督促新乡化纤、华兰生物再融资。
(三)积极利用境外私募基金。对列入上市后备队的企业,要积极争取利用境外私募基金参股,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私募基金投资我市重点企业,促进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
(四)积极推进企业在创业板和三板市场融资。国家已经明确将建立创业板,我们要抓住机遇,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同时,要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在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融资。争取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非上市股份公司列入国家试点,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报价转让。通过三板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提供有序的转让融资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境内外资金投入,提高股份的流动性,进行股权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完善企业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尽快达到中小企业板或主板上市要求。
(五)积极开展企业债券融资。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申报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上市公司、重点国有企业可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方式,募集不超过365天的短期资金,用于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我市要积极协助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争取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债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