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把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申请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把登记注册关,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无前置审批手续或前置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登记。对已登记的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审查其主体资格和前置审批的合法性,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
2.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准入工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分类监管,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原则,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食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切实提高上市食品质量。
3.搞好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粮油、酒类、调料、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豆制品、饮料等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等食品违法案件,重点依法查处。通过引导、推动、示范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食品质量监管由“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到“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
(五)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
1.抓好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为重点对象,开展集中监督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加大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食品、餐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无生产日期、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的违法食品。
2.抓好卫生许可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管。开展以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的卫生许可专项整治活动。
3.抓好餐饮业专项整治。一是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在枣庄城区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沿街食品摊点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以及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违法经营现象。二是以小型(50座以下)餐饮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和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组织好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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