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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建设,把好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在我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生鲜超市试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进一步扩大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范围,形成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生鲜超市的农产品农药残留,及其他有害物质抽检合格率要达到规定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建设试点工作,健全生产过程、产品流向、储运信息、销售渠道等档案记录,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踪信息网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追踪管理。
  3.严格控制源头污染。建立和完善农药、兽药、肥料、饮料和药械等主推产品公告制度,对禁止或有限使用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网上进行及时发布,积极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增设农资监测网点,有效遏制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执法和“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三项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三)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对“三证齐全”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对证照不全的企业进行改造,建立标准化体系、计量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促其尽快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对“无证无照”企业,要通过督促引导,使其尽快获得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对拒不申领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取缔。
  2.切实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实施“百千万工程”,重点开展好城头豆制品、滕州粉丝、黑木耳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以含乳饮料、冷冻饮品、小麦粉、桶装饮用水等为主要产品,以原材料的验收、成品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为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重点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伪造食品标识标注的严重违法行为。
  3.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工作。切实做好28类食品的现场核查和老五类食品的换证复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口,确保每一个获证企业都完全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必备条件。对获证后的食品生产企业采取巡查、年审、复查、比对检验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导致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使用非食用性原料生产食品及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程序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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