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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行玉米收获机械化。我市从今年起至2008年实施“玉联工程”,即通过充分利用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以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平均每年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200台,到2008年使全市玉米联合收获机保有量达到800台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35%左右,力争到2010年全市玉米机收率达到50%左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玉联工程”、加快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发展作为全市“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集中力量实行重点突破。在机械装备上,坚持以悬挂式为主、自走式为辅,以收获为主、适当发展玉米秸秆青贮和穗茎兼收型为辅的原则,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重点发展技术含量较高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经济较为薄弱的地方,可重点优先发展悬挂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畜牧业发达的地方,可优先推广玉米收获青贮机械。在发展布局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市、区(市)驻地周边乡镇,市内主要公路、铁路沿线乡镇率先发展,促进全市整体推进;在技术服务上,搞好培训、推广和农机科技入户工程,全面提高农民的使用操作水平;在作业组织上,引导玉米收获机械开展跨区作业,不断培育完善玉米机收作业市场,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和作业效益。
  (二)全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施“玉联工程”,大力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同时,全力推行秋季秸秆还田和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保护性耕作机械化作业,实现玉米机收与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要突出抓好市、区(市)驻地周围,主要铁路、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对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的影响。力争到2010年,全市秋季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达到播种面积的10%。
  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每年将拿出专项资金,对“玉联工程”和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予以扶持,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提高。
  (三)着力推广花生、薯类等经济作物收获机械化。花生、薯类是我市主要经济作物。通过实施全省薯类机械化收获创新示范项目,我市的薯类收获机械化已有一定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花生、薯类收获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民大力发展花生、薯类收获机械化,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四)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各级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依法自愿组建各类农机专业协会。对农业机械较少的乡镇、村,可联合组建各类农机专业协会。要按照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引导农民群众、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及各类农机服务组织,组建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和规模效益。要充分发挥农机致富示范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技术、资金、人才优势,引导农机户扩大经营规模,培植农机大户。力争到“十一五”末,在全市建立起以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协会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投入多元、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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