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枣政办发〔2006〕5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50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十五”以来,我市农机化事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到2005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99.2万千瓦,农机总值14.5亿元,拖拉机3.57万台,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3400余台,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农业机械化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仍存在着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农机投入资金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和要求,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机化节本增效为核心,以农机化科技创新为动力,本着“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法律保障、项目带动、市场引导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业机械化布局和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含量和作业水平,实现我市由农机化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跨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机械化要在进一步提高小麦生产机械化科技含量的基础上,重点提升玉米收获、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水平及花生薯类收获、设施农业和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农副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值达到18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30万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4.38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万台,各种机引配套农具达到9.9万台(套),农机社会化服务总产值达到14亿元,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左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