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0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49号令)和《批转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1996]61号)规定,现就200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问题通知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