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生产经营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对豆制品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没有必要的检验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没有保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单位),要依法取缔和关闭。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面向城乡广大人民群众销售的小企业、小作坊要严格准入审查,彻底扭转豆制品生产加工的混乱局面,维护豆制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促进规范企业扩大市场,引导有质量安全保证的豆制品占领市场,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四)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走工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道路,是保证豆制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要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引导扶持一批豆制品生产企业,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食品供应网络,发展连锁配送体系,扩大市场份额。要围绕实现豆制品质量安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市场机制、经济和社会效益双收的目标,研究促进豆制品产业发展的具体方法和措施,探索豆制品产业有效整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安全食品尽快占领市场的新路子,彻底解决豆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低下问题,尽快改变当前豆制品手工作坊式加工、产业集中度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全、多小散滥的产业格局,促进豆制品生产经营走上工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的科学发展道路,有效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我市的豆制品产业。
(五)强化法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素质。要广泛开展豆制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滥用添加剂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豆制品对人体的危害,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境卫生、人员卫生、购销记录、进货验收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保障措施,引导生产经营者按规范操作。同时,要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企业典型,大力宣传有质安全的豆制品品牌,扶优扶强,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我市豆制品的信誉。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豆制品安全消费、判断鉴别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素质和防范能力,筑牢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线。
(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问题。要科学运用食品安全“双评”机制,即通过暗访抽检评估当地豆制品市场质量安全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后再进行暗访抽检评估整治绩效,进一步强化对问题品种和问题企业的监管整治,有效解决豆制品市场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依法严厉处罚,曝光典型案例,坚决打击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促进豆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新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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