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豆制品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豆制品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元月十八日

新乡市豆制品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豆腐、豆皮、腐竹、豆芽等豆制品以其营养丰富、品种多样、使用方便等特点,一直是人民群众喜爱的日常消费食品。2006年以来,市政府一直把豆制品作为整治的重点品种,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整顿规范,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呈现数量大、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素质低等特点,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又加之豆制品容易变质、保鲜期短等因素,仍然存在着不少质量安全隐患。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暗访抽验结果,全市豆制品的合格率较低,主要问题是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吊白块、过量添加防腐剂以及微生物严重污染等。为切实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豫食药安电〔2006〕8号)和2007年元月9日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豆制品的安全监管,促进豆制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以保证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促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豆制品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联合执法,市县联动,加大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扶持一批名优、龙头企业,使全市豆制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好转。
  二、整治目标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