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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开的内容
  政府领导(县区长、各位副县区长姓名、照片、职务、工作职责及分管工作,对口联系单位)、政府职责、县(市、区)长信箱、县(市、区)概况、新闻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政务要闻、政府机构、法律法规、资金决策、行政审批、政府采购、人事任免、政府重点工作、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要政务活动、突出事件、公共资源、社会服务、网上服务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职能部门(含市直属部门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
  1.部门公开。包括单位名称、内设机构、机构职能(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工作职责、领导分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指南、服务承诺、网上查询、法律咨询、工作动态、廉政制度和投诉举报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2.点题公开。包括政策法规、收费项目和标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天气预报、交通违章、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医药招标、产权交易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3.依申请公开。包括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点题信箱、点题电话、网上留言板等。
  4.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监督平台。包括政务公开监督信箱、信息统计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简报等。
  四、公开方式
  由市政府各部门在“新乡市政务公开网”网页上,通过新乡市政府信息中心的电子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2月1日-2月28日)。一是2007年2月上旬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政务公开目录表,明确目录填写内容。二是2007年2月中旬至2007年3月底,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收集资料,做好设计、制作本单位网页并按时以电子版的形式报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三是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拟定本单位电子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内容、方式、程序、步骤、措施。
  (二)实施阶段(2007年4月初-5月底)。所有实施电子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都要在2007年5月上旬以前,在“新乡市政务公开网网站上设立部门网页,按政务公开目录登载本部门公开的内容。各部门要主动与新乡市政府公开网站衔接网页制作、网上发布等具体工作,并建立本部门电子政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
  (三)规范完善阶段(2007年6月底以前)。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多种方式收集意见,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电子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各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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