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一日
新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建立全市政务公开网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流平台,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新乡市政务公开网”是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全方位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信息的全市政务公开大型网站。本市政务公开网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公开内容
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把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权有关的事项上,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做到该公开的,都及时公开。不仅公开办事程序,还要公开办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