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健全内容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
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州(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搞好本地、本部门网站建设,落实内容保障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把做好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具体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统筹协调,把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机构。各州(市)信息办、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地电子政务网管中心、各部门信息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选配熟悉部门业务和相关内容保障工作的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为内容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宣传重点、采用情况制度,加大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力度。建立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各州(市)、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供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抓取或链接使用。各州(市)、各部门网站改版或栏目、专题、域名调整和修改,链接变更,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告知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各州(市)、各部门公共服务在线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省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确保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及时对接调整或作出相应处理。
(四)开展绩效评估。由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内容保障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评比,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扬;对工作进展迟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加快进度。各州(市)、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的绩效评估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比,促进各项内容保障工作的落实。
(五)组织培训交流。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通过举办论坛、组织培训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一般性培训和专题性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培训交流体系,为内容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