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眼于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是我省各州(市)、各部门政府网站的主要入口,也是保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重要窗口,各州(市)、各部门要做好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方便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确保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与地方和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同时,要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网站概况概览、机构设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要确保在省电子政务政府门户网站和地方、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直播。
(二)立足于突出政务特色,主动报送专题专栏政务信息。各州(市)、各部门要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省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的研究工作,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及时跟踪并报送专题后续信息稿件,保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内容。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选题。要密切跟踪涉及本地、本部门法规规章、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认真完成专栏约稿任务。要定期在本地、本部门网站推出政务信息专题,并及时更新在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负责的专题栏目,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
(三)着力于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能力。省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分类标准,规范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各州(市)、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分类目录标准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本地、本部门网站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要密切关注影响全局和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增强信息的针对性。加强本地、本部门内容保障工作机构与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日常政务信息和专题专栏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切实增强网站服务功能
政府网站建设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州(市)、各部门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出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为增强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保障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奠定坚实基础。
(一)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增强网站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政府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电子化行政许可管理及考核办法,明确电子化公共服务的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各州(市)、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除保密的以外,要按照"一站、一系统"方式建设,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信息发布和在线服务。各部门要提高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能力,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将项目列表和实施计划报省政府法制办,经省政府法制办审定后,按照计划逐步将项目所涉及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按照指定格式在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发布,切实服务好个人、企业、旅游者、公务员4个对象。实施进度和效果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确保每年按照一定进度要求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完成"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任务,并及时为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