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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政办[2007]25号 二○○七年二月一日)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风行风建设参评部门和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新乡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认真履行职能、努力为人民服务、群众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综合考核成绩列政府部门前10名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烟草局和列公共服务行业前5名的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并列)、市联通公司(并列)、市邮政局、中国银行新乡分行、市网通公司作为2006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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