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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7]6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7年2月1日

  黑龙江省俄罗斯“中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俄两国元首作出的互办中俄“国家年”决定,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动中俄地方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快黑龙江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切实组织开展好“中国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认真开展丰富多彩的黑龙江省“中国年”活动,充分展示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取得的新成果,展示全省在国际经贸合作中的新形象,展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推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促进我省与俄罗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构筑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努力实现双边共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突出我省六大基地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等战略任 务,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国年”活动。
  (二)坚持“巩固周边,发展腹地”的原则。以滨海边区、哈巴罗夫斯克边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赤塔州等与我省毗邻的俄罗斯周边地区为主,着力组织开展好毗邻州区黑龙江活动日;以莫斯科市、新西伯利亚州、萨哈(雅库特)共和国等州区为重点,着力组织开展好莫斯科活动周及活动日,进而带动我省与俄罗斯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三)坚持“经贸活动为主,其他活动为辅”的原则。重点开展对俄经贸活动,加大对俄招商力度。同时,组织开展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系列活动,扩大对俄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坚持“讲求实效,提升水平”的原则。力求少而精,精而实,突出优势和特色,办成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并具有深远影响的活动。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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