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反商业欺诈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反商业欺诈预警机制和协调机制,实现相关信息的互通和共享,强化宣传教育,构建社会联防体系。
(五)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现打击商业欺诈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
四、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依法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区(市)、乡镇、村庄农资集散地的整治,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注销或撤销,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健全农资生产、流通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施质量动态监测,依法公开通报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积极探索农资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方式,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二)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强化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监管,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和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用药,完善规范GMP、GSP认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三)继续抓好土地、房地产、建筑、建材、盐业、文化出版、汽车及配件等市场秩序治理,整治价格秩序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四)打击伪造、倒卖、违规使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金融监管,取缔地下钱庄,打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深入整治卷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实现卷烟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开展重点区域制假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力争年内根治卷烟制假问题。
五、大力推动“诚信枣庄”建设
(一)推进完善信用分类监管。结合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市工商、物价、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制定实施具体诚信监管措施,探索推进重点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适度公开。
(二)抓好诚信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积极开展“共铸诚信形象”、“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大力评比表彰一批诚实守信先进单位,依法公布失信企业和单位的“黑名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