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6〕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21号)精神,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中心,以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以着力治本为立足点,以完善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市场经济秩序有新的好转、长效监管机制有新的完善、“诚信枣庄”建设有新的进展,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规范信息发布,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共享。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小麦粉、肉类、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突出食品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继续开展各项重点集中整治活动,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三)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从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质量监测体系、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监控和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办法,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