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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由市交通局、科技局、财政局、建委等负责落实。
  90.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办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大型商贸文化活动,多渠道引进境外和沿海资本。抓好中原文化港澳行、豫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等方面搞好项目推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产业配套等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由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91.加快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巩固传统大宗产品出口,扩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出口,培育一批产业规模大、集聚度高的出口基地,扶持一批外向型优势企业。
  由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92.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发资源、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建立国际营销网络,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由市发改委、工业局、商务局负责落实。
  93.加快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不断扩大外派劳务规模。
  由市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94.大力实施东引西进,加强与中西部省份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由市发改委、商务局负责落实。
  六、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9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由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负责落实。
  96.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市公安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97.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98.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落实。
  99.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完善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服务。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负责落实。
  100.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监督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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