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备战2008年北京奥运会。
由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45.振兴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放开发展社会文化产业。着力壮大出版影视、广告会展、文化创意和动漫制作等产业,重点支持报业、出版、影视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发展壮大文化市场。
由市文化局、发改委、广电局负责落实。
46.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相结合,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全面推进中原城市群城市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积极发展移动电视、手机传媒等新媒体。
由市广电局、信息产业办负责落实。
47.加强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搞好文化项目推介和招商工作。扩大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大力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
由市文化局、发改委、商务局等负责落实。
48.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由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49.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的落实。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省直单位今年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加快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完善政府对重点艺术院团等少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扶持方式,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由市文化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50.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旅游、书报音像制品分销等文化产业领域,积极扶持民间职业演出团体和农村业余剧团,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51.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全社会树立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新风尚。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52.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推进诚信河南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风气。
由市教育局、文化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53.以青少年生理、心理、伦理教育为内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54.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由市文明办、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5.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由市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司法局、体育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