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市环保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31.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着力抓好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3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境容量、差别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支持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于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完成660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改造。
由市发改委、工业局负责落实。
32.加快先进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商业等领域的节能降耗。
由市发改委、科技局、建委、交通局、商务局等负责落实。
3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工作。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4.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严格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35.以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大力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
由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建委负责落实。
36.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关闭粘土砖瓦窑厂515个。
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37.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市发改委、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8.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集中力量对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化工、医药、电力3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治理。
由市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局、电业局负责落实。
39.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长江、淮河防护林、太行山绿化以及中原城市群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县、城市防护林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10万亩。
由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40.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加强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等负责落实。
41.实施文化精品工程,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42.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
由市文化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43.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