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建城[2007]21号)
名地、市建设局及有关归口局:
4月25日9时,我省依兰县自来水公司水厂1个闲置的、残存液氯量约200公斤的钢瓶,由于锈蚀发生液氯泄漏事件,事发周围区域内5200名居民和学生被紧急疏散。各地要认真吸取这一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城市供水、供气、公交、风景区(公园)的管理和运行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查找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一)要对城市供水企业液氯装置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源水、制水、配水及二次供水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水厂运行情况、管网运行情况、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水质数据异常地区要加大水质监测频率,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二)要加强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强对老旧管网、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检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因燃气事故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
(三)各级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景区、公园内的游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或个人,要限期整改,整改未达标者不得接待游客;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游乐设施和项目,应当要求经营者增设必要的安全提示,确保游客安全。
二、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城市供水、供气、风景区、公交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各地发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要立即向我厅报告。
联 系 人: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