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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4.全面推进(5月1日―9月30日)。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及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全力推进,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要求。市消防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2007年8月30前必须全部按要求完成。各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2007年9月30日前分别完成80%、60%。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20日)。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标准,对各县(市)、区“三会一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对本地“三会一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0月2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经验教训,针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立足“三会一标”建设,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托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日常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培训教员,确保培训质量,做到一个不漏、人人过关。结合“三会一标”内容,在重点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天组织一次岗位隐患自查;每周组织一次岗位隐患互查;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和一次灭火实战演习;每年组织员工到消防站进行一次参观。要将“三会一标”等消防知识纳入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培训、教学内容,扩大消防教育培训覆盖面。
  (二)开展消防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消防专栏、编辑消防宣传版面、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编发消防知识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三会一标”建设的目的、标准、内容和要求,使社会公众普遍了解“三会一标”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将“三会一标”知识纳入“安全生产日”、“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五进”等活动宣传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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