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创建巾帼示范基地,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在培训农村妇女骨干的基础上,各级“双协”要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通过技术、资金、项目的服务创建发展三大基地:即发展、创建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巾帼科技示范基地,提高她们的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科技带产业、市场带经营的能力。发展、创建一批设施、师资、机构、制度、活动规划健全的巾帼培训示范基地;发展、创建一批培训、职介、服务功能齐全的劳务输出基地,并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科技骨干和示范基地作用,带动广大农村妇女通过辛勤劳动和政策扶持,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三大基地市级分别发展创建10个、县级分别发展创建5个。
(四)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女经纪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建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并为她们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大力发展一批“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女能手+农户”的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形成信息共用、技术共享、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她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撑起“半边天”。
(五)大力推进妇女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城乡妇女统筹就业。各级“双协”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农村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当地农村妇女劳动力基本情况,对流动妇女的培训意愿、择业意向、流动方向等状况有明确地了解,实行动态服务。推进有序转移。进一步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预防“拐卖”宣传等服务,引导广大青年妇女通过正规职介和全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寻找工作,提高外出妇女就业和防拐能力,避免盲目流动,实现安全转移。开展针对性培训。推动妇女培训列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保证女性培训比例不少于40%。以培训促转移,已转移带培训,重点开展职业技能、家政服务、法律知识、安全就业和城市生活常识培训,推广订单培训。鼓励返乡就业。引导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扶持她们创办、领办企业,实现“输出人员、引回人才”的良性循环,着力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
(六)大力实施“以城带乡帮扶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妇女工作。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各级“双协”要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农业、畜牧、科技、扶贫、农村信用联社、林业、水利、科协等部门的优势,通过实施“以城带乡帮扶工程”,组建各级科技、法律、卫生、文化、女企业家五支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动员各级城市先进妇女群体和典型与农村贫困妇女和家庭结对,传递信息、扶贫帮困、示范带动,形成城乡互动、统筹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引导妇女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共同创建巾帼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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