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枣政发〔2006〕2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农村新型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城区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在广大农村,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步伐较慢,难以适应现代农村商品流通的需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构筑新型服务网络,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这对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网络化和规模化,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为主要内容,突出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两个重点,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传统营销网络,调整商业布局和经营业态,尽快建立起我市新型、高效、有序的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农产品市场与农村消费品市场“双向开拓”。在城区建立中心店和配送中心,辐射带动周围乡镇和社会各类零售网点入网加盟,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贯通的连锁经营网络。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为重点,把农村需要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送下乡,同时将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和地产品运进城,构筑起农村新型的“双向物流”服务体系。
2.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发挥我市流通系统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城区建设大中型物流配送中心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乡镇、村辐射,建立直营店、加盟店、便民店。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多方参与、多元化投资和多种形式发展,形成规范、竞争、开放、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