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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统筹城乡劳动和社会保障,立足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政府工作的优先目标,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优先位置,把解决当前突出矛盾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推进制度创新与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充分就业、改善劳动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良性互动,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实现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分配格局比较合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公共服务达到新的水平。

  --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十一五”期间,全省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00万人左右,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3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本建立起规模较大、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力争到“十一五”期末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

  --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比较完善、管理比较科学、体系比较健全、覆盖城乡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切实将各项社会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确保“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逐步建立起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逐步实现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60%以上的省辖市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以信息网络、劳动力市场、基层平台、服务窗口、培训鉴定基地等工程为核心,加快建立一体化、全方位、网络化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将服务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广大参保对象。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窗口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着力建设一批服务城乡的公共实训和鉴定基地。加快实施金保工程,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全省统一规范、联动响应的“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体系,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和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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