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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二)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进农技推广机制创新,全面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每年向全省推介发布一批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按照“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技术推广思路,组织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单位的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农户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和服务,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指导直接到人,切实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到位率。到“十一五”期末,全省要有2万名技术指导员经常性深入村组农户,确保每个村有1名以上挂钩进村指导农技人员,培育50万户农业科技示范户。
  (三)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农技推广服务。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限制的项目外,放开农技服务领域,开放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承担的产前、产中技物结合的推广活动以及产后的加工、运销服务及动物疾病诊疗等各种经营性服务。引导鼓励分流农技人员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兴办植保服务队、水稻育秧公司、农机服务组织、农资连锁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场等经营性农技服务实体。规范经营性农技服务行为,逐步推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制。放宽农业科技服务类企业注册限制,允许注册资本3万元成立科技服务类有限责任公司。对经营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于农业生产需要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业科技中介企业从事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技术交易合同经登记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培植农业科技创新型人才。以全省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阵地,实施人才增量管理,提高科技人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专业结构,构筑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在全省确立1000人左右的科技创新骨干,重点培育50名左右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并纳入全省“三三三”人才工程。支持农业企业多方式、多渠道培养优秀科技人才,鼓励企业聘用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员进入市场创新创业。实施“村村大专生培养计划”,在“十一五”开展的农民创业培训50万人中,择优选拔2万名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青年骨干农民接受大专学历教育,为每个村培养一名以上具有大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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