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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多元化创新体系。
  (一)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农业企业和农业装备制造企业是我省农业技术创新的活跃力量。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投资成立农业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农业企业熟悉市场,了解市场对科技需求的优势,鼓励各种类型的农业企业和农业装备制造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开发和创新。择优支持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组建一批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创新中心。完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实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机制,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创新的市场应对能力。
  (二)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是我省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要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为核心,优化配置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的科技资源,针对发展高效外向农业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基础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省里根据全省农业科技创新重点,提出应用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招标建设20个左右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中心,通过增加科技基础设施投入和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带动,形成江苏农业新型科技创新团队,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和效率。
  (三)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科技供需信息平台,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产学研基地,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其他技术创新组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设,要以企业为依托载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扶持政策向产学研结合的企业倾斜。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立面向企业创新人才的客座研究员岗位,选聘企业高级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设立研发岗位。支持企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研发中心。
  四、建立新型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一)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公益性职能。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明确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主要职能为:动植物重大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农业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以及投入和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基层科技推广服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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