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纲要》的通知
(新政文[2007]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乡市城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20)》、《新乡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及拓展区总体发展规划纲要》及《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抓住国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战略机遇,科学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区域发展用地,通过实施“三个集中”,即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聚集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发展基础。
第二节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三位一体”统筹规划,一并推进。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聚焦,集中扶持一批中心村,使中心村产业支撑有力,服务功能增强,人居环境改善,成为农村人口聚集、产业聚集和生产要素聚集的主要载体。
第三节 基本原则
一、城乡一体、城乡统筹原则。在新乡市“一城三区五星环绕两个副中心城市”和“一轴五带三级四十个聚集区122个乡镇”城镇总体框架之下,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农村,用管理城市的理念管理农村,进一步完善户籍、土地、住房、就业、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打破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提升能级、增强活力原则。从新乡新一轮的发展要求出发,立足于更大范围集聚人口、产业和各类要素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建设1000个产业支撑强、人口规模大、发展能级高的中心村,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口的集聚效应、设施配套的综合效益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规模效益。
三、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原则。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交通道路为先导、生态环境为依托、社会事业为保障,不断增强中心村的集聚功能。同时巧用自然要素,顺应地方文脉,维系与创造独特的乡村风貌、自然景观和生态文化,从建设满足人类生活、生产需求的美丽家园出发,确立以人为本思想,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四、机制创新、政策聚集原则。从体制、机制着手,打破阻碍发展的政策界限、行政区划界限,建立和完善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系统的、规范的、新型的城乡规划建设运行体系和机制,同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第四节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