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卫办〔2007〕47号)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7〕106号)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发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应急事件处置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领导小组及检查组成员
成立2007年“五一”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汤晓斌同志担任组长,局其它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卫生系统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组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党政办。
检查组成员:
组 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麻荣伟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陈迪锋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组 员 黎君君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赵红洋 市卫生局应急办副主任
桂昭信 市卫生局项目办工程师
唐 勤 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纪家宁 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汉秋 市第五人民医院保卫科科长
联系人:赵红洋 电话:2624120,13807805252。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用车
检查时间:2007年4月20日至28日。4月20日至4月25日,各单位自查自纠。4月26至29日,系统进行抽查。到达被检查单位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检查用车由被检单位准备。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公务用车安全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查看用车、车辆检修记录,车辆保险购买情况、现场抽查一辆救护车、一辆除救护车以外的公务用车的车辆状况。检查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查看学习资料,学习记录,集中学习签到情况等。
2、安全生产宣传及自查自纠工作。查有关会议记录、整改记录、内部文件等,同时实地检查既往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记录、宣传板报制作情况、宣传资料发放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查专项自查方案和总结、自纠记录,现场检查各类毒麻药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