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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7〕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2号)和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最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近年来虽然总体上持续好转,但是,近几个月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发生石门大桥“1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永川区“11·2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又发生九龙坡区“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城口县“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永川区“3·10”煤矿重大透水事故、成渝高速公路“4·13”重大交通事故、綦江县“4·13”煤矿窒息重大事故、北碚区“4·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惨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造成这些重特大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安全工作领导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一些企业漠视法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值得深刻反思,痛下决心,吸取教训。

  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让全市人民欢度节日,为市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和重庆直辖十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314”总体部署精神,按照4月24日召开的市委二届十二次全委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把“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摆到突出重要的地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把节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二、强化各项措施,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基层和现场监管为重点,保证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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