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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考办等部门重庆工业企业50强考核评选办法的通知(2007修订)[失效]


  二、范围及原则

  评选范围:重庆行政区域内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推动我市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企业到该地区投资办企业,凡主城及渝西地区企业在我市三峡库区(不含主城和渝西地区)和渝东南地区投资兴建的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工业企业,均可合并进入该企业数据,参加“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评选。

  评选原则:“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主要从规模、效益、生产规范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选。

  (一)规模:主要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进入“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企业要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大的特征,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今后每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标准提高0.5亿元。

  (二)效益:主要考察企业盈利能力。进入“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企业必须连续两年盈利;当年利润总额达到1000万元或利税总额超过3000万元;当年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不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生产规范:进入“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企业,其主导产品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等效生产)。其中医药企业的主导产品必须通过GMP认证。鼓励企业积极按照GB/T24000(idtISO14000)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当年不能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在国家和市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3年必须合格。

  (四)社会责任:鼓励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凡当年欠缴社会保险金的企业,原则上不能进入“重庆工业企业50强”;应上缴税金原则上要求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当年税金解缴率要求达到95%以上。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环保责任事故。

  三、考核指标体系

  “重庆工业企业50强”的评选,采用多元统计的因子分析方法,选用38项经济考核指标组合成一套科学的指标群。考核指标的选择和设置,主要从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贡献能力、产出效率、产销衔接状况等7个方面考虑。在全面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方面的业绩。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生产规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工业总产值、新产品产值率、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等7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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