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当依据卖房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有关起诉期限的规定进行审查。
9、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查处,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何处理?
答:《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
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适用本条例。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进行查处,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认定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具有相应的职权。
10、有关管理部门对明知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矿产进行运输的行为,依据《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如何审理?
答:相关管理部门对明知是非法开采的矿产而进行运输的行为,认定为参与违法采矿行为,并依据《北京市矿产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律依据。
11、残疾人联合会发放残疾人证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受国家或者地方对残疾人的各种福利待遇的凭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
七条规定,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发放残疾人证。因此,区、县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法规的授权,发放残疾人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残疾人证上所记载的监护人有争议,应当按照
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予以解决。监护人依法确定后,残疾人联合会拒绝变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残疾人联合会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