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围绕建设文化强市,加强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打造文化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精心举办第五届濮阳中华龙文化节和第二届杂技艺术节,支持南乐县举办“仓颉·汉字”文化节。
责任领导:李萍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南乐县政府。责任人:刘乡英、吴新普。
73.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责任领导:李萍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责任人:刘乡英。
74.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
责任领导:李萍、徐兰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刘庆聚、王魁英、刘乡英、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75.继续开展生理、心理、伦理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责任领导:徐兰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职业技术学院。责任人:刘庆聚、崔士民。
76.拓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李萍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王文泽、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77.组织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李萍、郑实军、邹东波、徐兰峰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司法局。责任人:刘乡英、李趁英、李忠信、李洪皋。
78.坚持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责任领导:郑实军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法制办、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李洪皋、宋伯迅、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79.认真落实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责任人: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
80.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责任领导:郑实军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民政局。责任人:李洪皋、刘建生。
81.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关心和支持驻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和退伍安置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领导:王海鹰、魏有元、郑实军、阮金泉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事局、人防办、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刘建生、冯建平、程相阁、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十二、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82.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责任领导:王海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钞宪章、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8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责任领导:王海鹰、徐兰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任人:钞宪章、王际元、各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