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发改委、环保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工作。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13.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关闭粘土砖瓦窑厂515个。
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4.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市发改委、建委、市政局、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政府负责落实。
15.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集中力量对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化工、医药、电力3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治理。
由市环保局、发改委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6.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县、城市防护林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10万亩。
由市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17.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
由市文化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推进诚信河南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风气。
由市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由市文明办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
20.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万人以上。
由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商务局、企业服务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问题。
由市人事局、教育局、民政局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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