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队伍,健全工作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的教育法制工作机构,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
(三)加大投入,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全市和省教育厅“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教育局将设立全市教育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推动对青少年普法的规律与特点的研究与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和经验的推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项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协调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机构、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减少各种社会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五)总结经验,加强理论研究。要系统总结教育“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发挥淄博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教育领域的人才优势,不断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深入研究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建立研究、推广普法经验成果的队伍与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辐射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之一。
(六)评估考核,建立激励和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将法制学习宣传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学校校长的任职资格、教师培训等工作联系起来;要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质量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内容,鼓励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创造新的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附:
淄博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洪亮 淄博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尹玉法 淄博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晏 刚 淄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天阳 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
李奉利 淄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